各二级学院:
一、生源地贷款确认手续办理
请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尚未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的同学,于2015年9月25日前到新行政楼113室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1、农村信用合作社: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执)办理确认手续。并将资助中心签字盖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执)寄回当地贷款教育局。
2、国家开发银行: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交资助中心即可。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
1、请将在校期间没有办理生源地贷款,需要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5级困难新生和2014级困难学生名单于2015年9月21日前上报学工办,学校与农行协商后将通知上述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在校期间没有办理生源地贷款,现在需要贷款的2013和2012级学生只能前往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资助中心可以提供生源地贷款证明材料)。
2、对于已成功办理了校园地贷款需要续贷的同学,请等待学校通知,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