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的通知》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从严治团,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现学院团员青年中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团员教育评议对象
学院全体团员
三、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团员评议等次及标准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一)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二)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团员教育评议内容和流程
(一)评议流程
1.团员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
(1)会上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2)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填写《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报学院团委批准;
4.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优秀”作为“推优入党”、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重要参考指标。
5.支部完成评议后,评议结果为优秀的会在支部召开3日之后进行公示。
共青团我校总支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